電子承兌匯票到期后,提示付款后多久能到賬?不防了解一下,在電子承兌匯票到期日的前十天,在票據的狀態變為提示付款的時候,說明電子承兌匯票辦理托收的時間到了,持票方可直接在電票系統向票據承兌人提示付款。下面天下通商貿以平安銀行電子承兌匯票為例進行講解說明。
發出委托收款
登陸平安銀行企業網上銀行,在菜單下選取“票據業務”→“電子票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
根據頁面提示編輯票據查詢條件后,點擊“查詢”按鈕,系統將自動檢索您目前持有的,可進行提示付款或與其提示付款的電子票據。
頁面中會顯示所有滿足查詢條件的票據信息,您可以點擊票號查看票據的票樣。選取要托收的電子票據點下一步。
您需要選擇線上或線下清算方式,填寫撤回原因,點擊確定。
注意:如果你不小心逾期了,需要填寫逾期原因說明,票據到期日加10天后,才需要填寫逾期原因說明(到期日加10天之內,不需要填寫該項)。
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拒絕承兌。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兌匯票時,還應當向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回單上應當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
(文章來源:天下通商貿微信HP58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