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穩 濟南報道
2020年以來,山東創新實施行政違法行為“不罰”“輕罰”清單機制,制定并公布了適用“不罰”“輕罰”的行政執法事項,著力減輕企業經營負擔,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優化和提升營商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了解,根據《行政處罰法》賦予行政執法機關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的裁量空間,山東集中列舉行政執法機關可實施“不罰”“輕罰”的事項,逐項明確適用條件和法定依據,并廣泛聽取來自生產、銷售、流通等領域企業、行業協會代表意見,經多輪合法性審查,依法編制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
同時,組織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省級行政執法機關對本系統執法事項進行全面梳理,2020年5月形成全省“不罰”“輕罰”清單(2020年版),涉及市場監管、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25個領域286項事項;今年7月公布全省“不罰”“輕罰”清單(2021年版),將清單適用范圍拓展至29個領域、374項事項。同時,指導各地各單位以省級清單為基礎,結合實際,穩妥有序擴大適用范圍,讓更多市場主體受益。比如,省市場監管局在原有“不罰”清單的基礎上,梳理增加證照、價格、電子商務等11個監管領域的30項不罰事項;青島市在全面承接省級清單的同時,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5個領域擴展形成“不罰”事項33項。
科學評估清單實施情況,對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不便于操作執行、企業和群眾爭議較大等事項,及時予以調整;對社會關注度高、行政相對人訴求多的事項,及時納入清單,不斷提高清單事項的適用性、針對性和實效性。比如,東營市推行“企業評價”制度,選取50家企業作為行政執法監督企業聯系點,通過調查問卷、現場調研、座談交流等形式,廣泛聽取聯系點企業代表對“兩個清單”的意見建議,根據基層執行落實情況和社會需求及時動態調整清單內容。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依托“不罰”“輕罰”清單,聚焦市場主體需求,通過綜合研判、合法審查等方式,不斷拓展柔性執法廣度深度,推動實現執法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助力企業創新創業,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興領域的企業,加大包容審慎監管力度,明確不觸碰安全底線即可適用“不罰”輕罰制度,鼓勵和規范創新型企業發展。比如,濱州市某高新技術公司為宣傳業務,在公司網站上使用了“蕞可以”“蕞完整”等違法廣告,可能面臨“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后經執法部門綜合研判,認為該行為系首次被發現,經行政機關責令改正后能夠立即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適用情形,遂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處罰,有效緩解了該企業經營壓力。
支持企業自我糾錯,清單實施過程中,通過多用“說理式”執法,慎用、少用行政強制措施,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合規經營。比如,泰安市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開展餐飲行業油煙污染執法過程中,對需達標整改的企業給予必要過渡期,嚴禁“一關了之”等粗暴執法方式,2020年以來終止執行案件12件、減免罰款33萬余元,起到“執法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督促企業依法經營,堅持把企業法治宣傳與“不罰”“輕罰”清單實施有機結合,加強批評教育、指導約談和法治宣傳,督促企業自覺依法合規經營。今年以來,青島市市場監管部門發出行政提醒、提出行政建議3000余次,責令整改3000余次,組織行政約談200余次,積極營造誠信經營、依法經營的市場環境。
開展“現場+線上”執法監督專項檢查,升級完善全省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網絡運行系統,推動不罰、輕罰執法事項全過程網上記錄、執法結果網上查詢、執法信息網上公示,及時糾正不當執法行為。威海市、聊城市用好“互聯網+監管”大數據庫,通過數據歸集梳理、關聯分類等,構建智慧監管模式,推動“兩個清單”精準落實。
責編:楊 凱
審核: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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