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婚男子沈某三年時間打賞女主播數(shù)十萬,其妻子干女士將平臺和主播訴至法院,希望追回巨額打賞。11月13日,北京青年報感謝獲悉,法院認定沈某得充值、打賞系完整得消費行為,并非贈與。綜合充值金額、次數(shù)、時間以及持續(xù)周期、平臺義務等原因,未超出夫妻共同財產處分權范圍,故判決駁回干女士得訴訟請求。
上海得干女士向當?shù)胤ㄔ浩鹪V稱,丈夫沈某單方將家庭近15年得全部積蓄打賞給女主播林某,已經(jīng)超出夫妻家庭財產基本安全保障得臨界點和限度,也遠超出一般人可以忍受得范圍。
干女士請求法院確認沈某于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期間在斗魚公司開設得平臺上為林某充值、打賞得贈與行為無效;判令林某和斗魚公司共同返還91萬余元。
一審法院蕞終確定沈某得充值金額總計為74萬余元,打賞給林某以75萬余個“魚翅”所兌換得虛擬禮物。在林某得間中,沈某虛擬道具(如火箭、飛機、噴泉、沖鴨等),即時發(fā)送給林某。沈某和林某得聊天記錄顯示,兩人存在日常交流互動,沈某自稱很富有且多次向林某暗示單身。除在線上交流外,沈某曾代林某預訂酒店,并贈送包、泳衣等實物。
一審法院認為,沈某自2016年3月開始觀看并進行充值、打賞,直至2019年2月,時間長達近三年。其充值金額單筆少則1元、10元,多則2萬元,其中多以百元、千元為主,涉案金額70余萬元并非朝夕形成,呈現(xiàn)出小額、多次、長期得顯著特征,這表明沈某得充值行為并不必然侵害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得處分權。沈某得充值、打賞行為發(fā)生在夫妻相處時間段內。經(jīng)查明,沈某觀看得時間基本在晚上10點至凌晨兩三點間,打賞也一般發(fā)生在這一時間段內。干女士在長達三年時間內未共同財產得變動,有悖常理,也有負妻子對家庭財產管理之責。
從現(xiàn)有證據(jù)來看,沈某與林某在事實上尚未超出主播與粉絲之間得互動關系。林某作為主播,在間內與用戶互動或展示才藝,無證據(jù)表明林某得內容或言論違反了法律或有悖公序良俗。
法院認為,涉案合同應界定為網(wǎng)絡服務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不存在效力瑕疵或合同無效得情形,應認定有效。作為平臺得經(jīng)營者,應當充分擔負起與盈利相對等得社會責任,嚴格管理內容,并在充值金額、充值次數(shù)方面設置警示或限制,倡導理性消費。
法院一審駁回干女士得全部訴訟請求。二審維持了原判。文/本報感謝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