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安順交警接到報警,開發區南馬大道實驗小學附近有一小車駕駛人涉嫌酒駕。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
民警將涉嫌酒駕得嫌疑人李某某以及報案人帶回大隊進行核實處理,詢問后得知:12月1日晚上10點,李某某駕駛轎車從開發區南馬大道302醫院往開發區實驗小學方向行駛時,占道別了一輛出租車,隨后雙方產生口角爭執時,出租車駕駛員發現李某某身上有很濃得酒氣,隨即報警。
民警現場對李某某進行了呼氣式酒駕檢測,檢測結果為:76mg/100ml,證據當前,李某某對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得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被查獲后,李某某對自己酒駕得行為后悔不迭,給了自己幾個大耳刮子。李某某交代:自己多年前因其他原因被吊銷了駕駛證,今年好不容易考了回來,今天因為酒駕,駕照又沒了。說到這里,李某某更是忍不住嚎啕大哭,言語間都是后悔。
民警一直勸李某某:以后不要酒駕就可以了,不要這么打自己。見李某某情緒不穩定,民警便通知其家人前來將他接回家。
根據相關規定,民警對李某某處罰款1000元、一次性記12分得處罰,因其駕駛證還處于實習期,遂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綜合安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